日期:2023-04-06 15:18:18 来源:扬眼
(资料图)
扬子晚报网4月6日讯 (通讯员 王国禹 记者 万凌云)近日,丹阳一男子因肇事逃逸被交警通知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怎料男子明知自己喝了酒,还驾车来交警中队。最后,当场被交警抓获。
现场
4月6日,警方介绍,3月19日下午2时,丹阳市交警大队河阳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丹阳司徒镇新司线与观鹤北路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轿车逃离现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过研判分析,当晚7时,民警初步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刘某某,随后传唤刘某某来交警河阳中队配合调查。
当天晚上7时50分,嫌疑人刘某某驾驶肇事车辆到交警大队河阳中队配合调查。在现场,民警闻到刘某某身上有明显酒气,便问他:“刚才是你开的车吗?”刘某某点了点头,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查,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属于醉驾。
据刘某某交代,当天中午,其驾驶贵H8***0号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便驾车离开。晚饭期间喝了酒,接到民警电话传唤后,一时慌了神,忘记自己已喝酒便驾车前往河阳中队。民警当场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目前,刘某某已经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其肇事逃逸以及酒后驾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校对 徐珩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