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28 23:42:27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资料图)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24 号)
(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
正,并对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宏达新材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
所述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本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
(2)宏达新材涉嫌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认定专网通信业务
是不具有交易实质的自循环业务。2019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
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00.38万元,成本38,555.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宏达新材涉嫌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宏达新材公司2020年
涉嫌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规定,导致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
虚增利润7,580.0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2019年1月,隋田力通过成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将上
述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宏达新材。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星地通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为自循环业务核心公司,执行资金池及产品拆解功能。新一代专网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江苏迈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业务通道公
司,以资金过账和合同单据流转的方式参与自循环贸易,并收取1.5%-2%通道费。上述
公司均受隋田力控制,为宏达新材的关联方。宏达新材专网通信产品组业务形成闭环。”
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专网通信业务自循环模式的认定,并结合对公司账簿、会计
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核查和咨询相关人员。从整体上看宏达新材为专网通信业务资
金循环的一个环节。主要通过大比例(70%-100%)预付原材料款造成经营现金流的大量
流出,再通过应收账款的部分收回作现金流的补充。2021年专网通信事件暴雷后,被套
取资金的损失主要体现在应收账款和预付材料款难以追回、基站产品及其主材因无终端
市场而无法变现,导致宏达新材计提了大额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由隋田力变更为朱恩伟先生,公司涉及专网业务的采购
和销售的交易对手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隋田力及其控制的公司,专网通信业务虚增的
利润实际为宏达新材在隋田力及其所控公司操纵的自循环业务中形成的资金结存,按照
北京市双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收购及涉专网
事项法律分析报告》再偿付给隋田力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可能性很小。我们认为该业务涉
及的专网设备核心部件采购、专网设备销售及存货减值应作为一揽子事项进行会计处
理,前期形成的账面利润及其现金可以视同对公司后期存货和应收账款减值的对冲项。
由于公司2019年末没有专网设备存货,应收账款后期均收回,公司在追溯调整中使
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作为专网通信虚增利润过渡科目,并在2020年累计冲减了资产
减值。2021年度参照2019-2020年度对专网通信业务的判断对涉及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调
整。
二、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收账款 145,392,380.23 -116,247,937.5 29,144,442.73
预付款项 140,546,113.44 -117,400,000.00 23,146,113.44
其他流动资产 3,333,704.66 233,647,937.50 236,981,642.16
其他流动负债 29,718,728.26 29,718,728.26
未分配利润 -769,480,838.83 -29,718,728.26 -799,199,567.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9,240,754.42 -29,718,728.26 689,522,026.16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104,658,864.23 -246,549,787.85 858,109,076.38
营业成本 988,925,299.00 -216,831,059.59 772,094,239.41
净利润 -75,178,947.30 -29,718,728.26 -104,897,675.56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05,852,795.06 -156,235,000.00 749,617,795.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0,926.36 156,235,000.00 158,325,926.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6,700,583.42 -362,419,097.34 644,281,486.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46,773.06 362,419,097.34 436,865,870.40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收账款 169,553,094.41 -147,553,133.60 21,999,960.81
预付账款 155,850,302.32 -138,116,738.84 17,733,563.48
存货 320,455,306.73 -287,194,740.78 30,188,214.73
其他流动资产 30,701,904.82 273,069,757.96 303,771,662.78
商誉 165,970,583.04 -75,802,699.26 90,167,883.78
合同负债 31,008,995.47 -19,736,920.35 11,272,075.12
其他流动负债 83,523,878.65 19,736,920.35 103,260,799.00
未分配利润 -719,122,440.08 -378,669,905.74 -1,097,792,345.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69,599,153.17 -378,669,905.74 390,929,247.43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921,088,525.90 -489,003,901.18 432,084,624.72
营业成本 782,064,086.50 -385,556,326.79 396,507,759.71
信用减值损失 2,225,160.01 7,765,954.40 9,991,114.41
资产减值损失 -75,802,699.26 -75,802,699.26
营业外支出 1,619,562.88 177,466,858.23 179,086,421.11
净利润 50,358,398.75 -348,951,177.48 -298,592,778.73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16,697,722.67 -571,876,740.42 444,820,982.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931.80 571,876,740.42 573,377,672.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28,200,715.07 -673,604,707.99 554,596,007.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544,172.73 673,604,707.99 724,148,880.72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收账款 48,719,526.30 47,152,161.36
存货 41,039,132.17 -2,032,703.31 39,006,428.86
其他流动资产 44,071,681.97 2,032,703.31 47,671,750.22
应付账款 53,016,009.22 1,567,364.94 51,448,644.28
预收账款 22,302,720.00 -22,302,720.00
其他流动负债 2,531,469.23 -28,933,023.40 26,401,554.17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565,732,950.33 -11,951,952.92 553,780,997.41
营业成本 487,954,373.93 -11,592,155.09 476,362,218.84
信用减值损失 -151,534,086.55 149,922,937.70 -1,611,148.85
资产减值损失 -550,333,647.45 452,939,748.19 -97,393,899.26
营业外支出 1,893,145.57 -223,832,982.32 225,726,127.89
净利润 -716,571,927.94 -378,669,905.74 -337,902,022.20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1,393,201.81 -36,928,388.90 554,464,812.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88,263.03 36,928,388.90 54,816,651.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54,646,889.03 -32,383,220.92 522,263,668.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84,625.34 32,383,220.92 62,367,846.26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正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
报告》(利安达专字【2023】第 2169 号)。
四、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
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本
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的主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
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3】第 2169 号)
上海宏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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