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麟庐遗产案始末_梅艳芳遗产案

日期:2023-07-01 14:12:3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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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年12月初,梅艳芳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

2、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58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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